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07-04 点击数:

各系(院、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精神,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加快培养青年骨干教师,

现就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未满一届毕业生的新建本科高校和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于7月10日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评估办,电子材料发送至zf5126@126.com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有关文件、表格见附件。

附件:青年骨干教师通知

教务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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