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4-10-24 点击数:
各系(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92号)和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南阳医专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校本部一线在职在岗教授;
2.近三年连续获得优质课;
3.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年均授课达到460节以上(兼职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低于230学时),中层干部及其以上兼职人员年均学时不低于153学时。
二、具体要求
各系(院、部)于下周一下午6:00前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评估办龚垒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