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大赛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04-17 点击数:
宛医专教字[2013 ]5号
南阳医专“经典照亮人生,知识成就梦想”第二届教师普通话朗诵比赛活动方案
各系(院)、部: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加强课堂教学语言和工作语言的运用规范,推动阅读活动月的开展,根据宛医专校【201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师普通话朗诵比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所有45岁以下专兼职教师。
二、活动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为民族经典作品,体裁不限,散文、诗歌、小说均可。
2.参赛作品内容要求:作品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时长在5分钟以内。
3.参赛形式要求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以朗诵为主,可以穿插舞蹈、吟唱、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以进一步提升诗文朗诵的艺术表现力,决赛加知识竞赛(知识竞赛要求见校【2013】25号文件规定)。
4.参赛人员要求:可以是单人朗诵、双人朗诵,也可以是集体朗诵。集体朗诵人数不少于6人。
三、参赛队选拔方式
各系(院)、部按照分配名额在各系部进行筛选参加复赛。见附表1。兼职教师可到相应系(院)、部报名参赛。
四、比赛时间
1.初赛时间:4月15日至4月22日;4月22日前将初赛结果报送教务处。
2.复赛时间:5月8日。选取12支代表队参加决赛。
3.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表彰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6个。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一等奖获得者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
六、评分办法
本次比赛采取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的形式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七、比赛组织
本次比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院)、部协助举办。
南阳医专教务处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系(院)部代表队参赛名额
第二届普通话大赛各系(院)、部代表队参赛名额
系(院)部
| 参赛名额
| 备注
|
临床系
| 2
|
|
中医系
| 2
|
|
药学系
| 1
|
|
针灸骨伤系
| 1
|
|
护理系
| 3
|
|
医技系
| 1
|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
卫管系
| 1
|
|
政教部
| 1
|
|
基础部
| 3
|
|
公教部
| 2
|
|
体教部
| 1
|
|
中专部
| 1
|
|
合计
| 20
|
|
附件2:普通话比赛评分标准
普通话比赛评分标准
一、 主题内容(2分)
1、主题(1分):寓意深刻,富有感召力和警世作用。
2、内容(1分):充实生动,有真情实意。
二、普通话基本功(5分)
1、 发音(3分):语音准确3分,较准确2.7分,基本准确2分,不准确不得分。
2、 语速(1分):语速恰当、声音洪亮1分;因不熟练,每停顿一次扣0.1分。
3、 节奏(1分):停连重音恰当节奏优美1分,节奏过快或过慢0.8分——0.6分。
三、表达与情感(2分)
1、 表达(1分):表达自然流畅,动作设计合理1分;表达自然大方、无动作0.8分——0.6分。
2、 感情(1分):感情丰富,有感染力1分;感情处理一般,有一定感染力0.8——0.6分。
四、态势语(1分)
1、 上、下场致意、答谢(0.5分)。
2、 服装得体、神态自然大方(0.5分)。
五、补充说明
1、比赛共设评委7人,取平均分。
2、评委打分原则从8.5分起,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朗诵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不得超过规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