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大赛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04-17 点击数:

宛医专教字[2013 ]5号

南阳医专“经典照亮人生,知识成就梦想”第二届教师普通话朗诵比赛活动方案

各系(院)、部: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加强课堂教学语言和工作语言的运用规范,推动阅读活动月的开展,根据宛医专校【201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师普通话朗诵比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所有45岁以下专兼职教师。

二、活动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为民族经典作品,体裁不限,散文、诗歌、小说均可。

2.参赛作品内容要求:作品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时长在5分钟以内。

3.参赛形式要求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以朗诵为主,可以穿插舞蹈、吟唱、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以进一步提升诗文朗诵的艺术表现力,决赛加知识竞赛(知识竞赛要求见校【2013】25号文件规定)。

4.参赛人员要求:可以是单人朗诵、双人朗诵,也可以是集体朗诵。集体朗诵人数不少于6人。

三、参赛队选拔方式

各系(院)、部按照分配名额在各系部进行筛选参加复赛。见附表1。兼职教师可到相应系(院)、部报名参赛。

四、比赛时间

1.初赛时间:4月15日至4月22日;4月22日前将初赛结果报送教务处。

2.复赛时间:5月8日。选取12支代表队参加决赛。

3.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表彰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6个。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一等奖获得者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

六、评分办法

本次比赛采取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的形式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七、比赛组织

本次比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院)、部协助举办。

南阳医专教务处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系(院)部代表队参赛名额

第二届普通话大赛各系(院)、部代表队参赛名额

系(院)部

参赛名额

备注

临床系

2

中医系

2

药学系

1

针灸骨伤系

1

护理系

3

医技系

1

国际教育学院

1

卫管系

1

政教部

1

基础部

3

公教部

2

体教部

1

中专部

1

合计

20

附件2:普通话比赛评分标准

普通话比赛评分标准

一、 主题内容(2分)

1、主题(1分):寓意深刻,富有感召力和警世作用。

2、内容(1分):充实生动,有真情实意。

二、普通话基本功(5分)

1、 发音(3分):语音准确3分,较准确2.7分,基本准确2分,不准确不得分。

2、 语速(1分):语速恰当、声音洪亮1分;因不熟练,每停顿一次扣0.1分。

3、 节奏(1分):停连重音恰当节奏优美1分,节奏过快或过慢0.8分——0.6分。

三、表达与情感(2分)

1、 表达(1分):表达自然流畅,动作设计合理1分;表达自然大方、无动作0.8分——0.6分。

2、 感情(1分):感情丰富,有感染力1分;感情处理一般,有一定感染力0.8——0.6分。

四、态势语(1分)

1、 上、下场致意、答谢(0.5分)。

2、 服装得体、神态自然大方(0.5分)。

五、补充说明

1、比赛共设评委7人,取平均分。

2、评委打分原则从8.5分起,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朗诵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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