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时间:2012-11-14 点击数:
教务处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是学校对教学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化、组织实施,其主要责任是:
(一)教学计划管理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校的专业特点,负责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2.研究并提出有关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专业调整和新专业开设的意见,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3.编写校历,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编排课程表,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规划。
(二)教学行政与教学过程管理
1.建立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教学管理基本建设。
2.负责组织全校各类教育教学的实施工作,并在前一学期末给系部下达教学任务通知书。
3.负责日常教学调度指挥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4.负责安排校内考试课程的试卷命题、印制、封装、保密、监考等考务工作,以及校外各类证书、等级考试、试卷接送、保密保管、监考等考务工作。
5.负责组织召开全校性学术讲座、教学现场会、教学经验交流会。
6.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种相应的教学管理文件、规章制度以及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校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及超工作量津贴核算审报工作。
8.负责全校各类学生的学籍注册及学籍管理工作。
9.负责各类教学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
10.负责全校名师及学科带头人创建选拔工作。
(三) 教学质量检查管理
1.负责教学质量的检查与分析工作,做好平时的常规教学检查及定期教学检查,做好期末质量总结工作。
2.定期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掌握教学信息。
(四)教材管理
1.负责全校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及研究工作。
2.负责教材的规划、预订、采购及发放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