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副处长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时间:2012-11-14 点击数:

在教务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按照教务处工作职责,协助教务处长做好教务外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业务工作,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全面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1.协助处长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2.协助处长组织并研究有关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专业调整和新专业开设的等方面工作,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总结汇报。

3. 协助处长制定校历及学期教务处工作计划及其它教学文件,审定各专业层次教学进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4.与时俱进,协助处长组织制订(修订)相应的教学管理文件、规章制度以及本部门工作规章制度,使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协助处长进行各类教育、教材、实验室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经费的预算,合理分配使用教学经费。

6.协助处长进行教师聘任、教学研究、教学检查等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落实校内考试课程试卷印制、考场安排、评卷等工作,组织安排学生各种等级证书考试及校外社会考试的考务工作。

8.负责组织召开全校性学术讲座、教学现场会、教学经验交流会。

9.协助处长进行本部门的对外联系及本部门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和调度。

10. 完成学校及教务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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