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综合实训项目制(修)订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04-01 点击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

制(修)订综合实验(实训)项目的通知

各涉学系(院):

根据教育部教高[16]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学生的实践技能,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我校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专门设置了“专业技能实训(共2周)”,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但是随着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仿真实验(实训)设备的开发运用,造成一些实验(实训)项目落后于临床、或者临床实际需要而实验(实训)空缺等,导致学生培养与临床需求出现脱节。因此,决定对各专业综合实验(实训)项目做新一轮的制(修)订。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修)订原则

结合目前临床实际、专业发展需求、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参考省、国家级实训技能比赛要求等,对已有实验(实训)项目作认真修订和调整。新专业需制订切合本专业实际的一套综合实训项目。

二、具体要求

(一)时间要求:第7周周五(4月12日)前全部完成。

(二)所有制(修)订工作须有本专业“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意见(手写稿)及论证报告。

(三)内容:实验(实训)项目的完成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验(实训)指导;2.操作流程;3.考核评分标准。

(四)格式:按专业类别做,格式尽量(参照附件)统一。推荐格式仅为参考,若专业具体情况与此不符,可自行设置。

附件:综合实验(实训)教程格式参考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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