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教师职业技能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admin 时间:2014-02-28 点击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提升教师职业技能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技能操作水平和专业应用能力,促进教师的职业素质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和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紧密结合医学临床的实际需求,在全校教师中开展职业技能练兵和竞赛活动,促进教师刻苦钻研业务,强化技能水平,提高个人素质,全面推动我校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及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特成立教师职业技能提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梁新武

副组长:张东献 郭延东 李 弋 田 端

成 员:王立义、范 真、庞景三、孙欣峰、武跃明、阮 耀、查道成、

孙振国、刘荣志、张耀平、张元凯、刘静霞、吕云玲、龚如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东献任办公室主任,王海鑫、王春成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参加范围

学校所有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任课教师。

四、活动内容

校内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实训项目以及执业资格考试要求的操作项目。

五、活动实施

本次教师职业技能提升活动采取系(院、部)自行组织与学校统一组织相结合的办法,整个活动分培训、考试考核和技能竞赛三个阶段。

(一)培训阶段

各教学单位制定出本部门详细的培训活动方案,专业基础课教师要根据自己所授课程开设的实验实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专业课教师要按照执(职)业资格技能考试要求制定自己所授课程的实验(训)培训计划,提交教务处审批备案。各单位应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集中培训指导。有执(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的专业要聘请行业担任过资格考试的专家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全面开展技能操作练习,同时针对各培训项目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阶段性抽查或比赛,以检验和督促培训的效果。

(二)考试考核阶段

考试考核阶段由系(院、部)自行组织。教务处做协调指导工作,同时协同校督查办做好检查、抽查工作。

各系(院、部)要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部门所开课程特点制定考核方案,提交教务处审批备案。考核方案应包括考核标准、考核细则、评分标准等。成立由行业专家参与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对本部门任课教师进行逐项考核,并把考核成绩按名次上报教务处,作为教师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初赛成绩。考核要求逐项进行、人人通过,不通过者,下学年不安排教学任务,直至通过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三)技能竞赛阶段

技能竞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教务处根据各部门推荐上来的教师考核成绩,结合不同学科特点,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技能竞赛项目及评分标准原则上以系(院、部)制定的方案为依据。竞赛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六、活动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本次活动即进入实施阶段。

培训阶段:2014年2月~6月。培训计划于2014年2月28日前交教务处。

考试考核阶段:2014年7月。考核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交教务处;考核成绩于2014年7月31日前汇总至教务处。

技能竞赛阶段:2014年9月~10月。

七、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教师和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必要途径,实行主任负责制。要组织校内外专家认真研讨执(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和要求,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内容。

2、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各系(院、部)科学全面地制订实施方案,内容要切合课程标准、切合执(职)业资格考试要求。实施方案可行性强,便于考核。考核标准要细致、严格。

3、加强监督。学校要组织督查小组对此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要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考核结果要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四 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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