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4-03-27 点击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人员的通知
教办职成[2014]7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人员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13 号)要求,2014年将从我省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教师中择优选拔25人赴德国、奥地利进修8周(320学时)。现将组织选派出国进修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国进修内容和安排
出国进修包括相关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培训,根据《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批次安排计划》(见附件1)分批次分专业派出。专业培训重点学习以行动为导向的专业教学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和课程开发能力;企业实践培训重点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进修期间外语授课,配备翻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奥地利出国进修相关事宜以及2011—2013年未参培的出国进修人员补录事宜另行通知。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1.拟推荐出国进修人员须为2012年以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新能源专业除外),培训成绩突出,年龄低于50周岁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其中,专业教学法出国进修人员不受专业限制,其他专业出国进修人员须为本专业的专业课教师。
2.推荐教师必须在“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推荐教师应填写教师编号(见附件3),教师编号指本人在“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http://js.vae.ha.cn) ”的个人代码,具体信息可咨询本校教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相关文件可参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3〕789号)。未在“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者,不予推荐。
三、推荐程序
各有关单位要参考学员国家级培训成绩,确定拟推荐人选,填写“出国进修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及“出国进修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后于4月1日之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推荐出国进修人员(教育厅另行通知)需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http://www.cvett.cn)“出国进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培训需求。教育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后,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公布录取名单,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通知教师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省教育厅将商请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调换人选。
“出国进修人员推荐表”(附件2)报送电子文档时,文档名称应修改为“出国批次+专业+学校名称+姓名”,比如“第1批护理专业 郑州卫生学校 李明”。“出国进修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送电子文档时,文档名称应修改为“市县名称(或省属学校名称)+2014年出国进修人员汇总表”,比如“郑州市2014年出国进修人员汇总表”。
本文件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下载。
四、进修费用
进修费用包括国外进修及食宿费、往返国际机票、国内集训费、签证费、人身保险、翻译补贴费等。费用由中外双方共同负担,中央财政按5万元/人标准予以资助,不足部分由派出学校负担。具体收费额度和收费方式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出国进修人员的推荐工作,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出国进修,并督促选派学校加强对出国进修教师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教师出国进修学时应按地方有关规定换算计入培训学时(学分)。出国进修人员要及时登录网络管理平台注册,按时参加研修,按要求完成各项出国进修任务,回国后一个月内在网上提交出国研修相关成果。
六、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任远 电话:0371—69691879
电子邮箱:zjszpx@126.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邮 编:450018
2.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出国进修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彦民 电话:0311—80787915
3.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联系人:马佳 沈可 电话:010—66119789、66050298
附件:1.2014年度出国进修各批次安排计划(河南省)
2.出国进修人员推荐表
3.出国进修人员汇总表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