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年度教学进程计划安排,本学期教学工作即将进入期末考试准备阶段。为了能够认真有序地做好期末考试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各系(部、院)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
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试工作条例》,本学期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理论、实验、实训)均进行考试,教务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考核方式为“考试”者即为“学校考试”,为“考查”者即为“系(部、院)考试”。
(一)学校考试:
纸笔考试、计算机上机考试两种形式。
计算机上机考试由各系(部、院)根据课程特点,向教务处提交计算机上机考试申请,教务处根据考试机位数,安排计算机上机考试。
(二)系(部、院)考试:
纸笔考试、网络考试等形式。
各系(部、院)根据课程特点,可采取手机在线考试或纸笔考试等多种形式。
二、考试命题组卷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考分离工作理念,推动并完善试题库建设工作,本学期专科(含对口)及本科各专业“学校考试”课程,系(部、院)教研室负责向教务处提交“课程组卷命题策略”,教务处依据该“课程命题组卷策略”,在相应试题库随机组卷,系(部、院)教研室不再拟纸质试卷。因特殊情况未建成试题库的课程,系(部、院)向教务处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采用传统的组卷方式组卷。
五年制、中专及专科(含本科)传统组卷的各专业“学校考试”课程,系(部、院)安排有关教研室拟出A、B两套试卷(附参考答案要点),经系(部、院)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审签,教学办主任集中报教务处考务科姚娜处安排印刷(同时用U盘报电子版)。
(一)命题组卷要求
1. 学校考试的命题组卷 承担课程的教研室在试题库系统拟定“试题策略”,报送纸质版命题策略单,经教研室主任签字、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教务办主任报教务处考务科,教务处根据提交的命题组卷策略组卷。
2. 系(部、院)考试课程的考试
系(部、院)安排有关教研室拟订考试形式,务必体现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实行纸质考试形式的,有关教研室负责审核命题组卷质量,统一报教务处文印室印刷。
(二)题型及题量要求
包含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主观性试题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1)公共基础课
客观性试题占试卷总分的70%,主观性试题占30%,每张试卷满分为100分。一张试卷的总题量要求达到80—100个试题(不含外语),题型5—7个,如:名词解释、简答、选择题(参照国家执业考试A1\A2\A3\A4\B型选择题)、计算、图解、论述、综合分析等。无实验(实训)考核课者,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有实验实训课者,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折算为80分,实验(实训)考核20分,共计100分。
(2)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包括公共基础课中涉及执(职)业考试内容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占试卷总分的80%以上,主观性试题占20%以下。试卷的总题量要求达到120题以上,题型3-5个,如: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综合分析等。无实验(实训)考核课者,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有实验实训课者,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折算为80分,实验(实训)考核100分折算20分,共计100分。
(3)专业课
为使学生适应毕业后参加国家执(职)业考试题型,熟练掌握参加执(职)业考试技能,专业课考试题型与本专业国家执业考试题型尽量接轨,拟出选择题,同时可适量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问答、综合病例等分析等题型,试卷总题量应在120—150题之间。无实验(实训)考核课者,满分为100分;有实验(实训)考核课者,满分为100分,折算为80分,实验(实训)考核100分折算20分。(无执职业考试的专业课命题,可参照(2)条专业基础课命题要求进行。)。
(4)以上为指导性意见,各专业、课程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做出适当的调整,但参加国家执(职)业考试的专业和课程尽量参照以上要求命题。考试课程题型符合国家职(执)业考试,并采用计算机上机考试的课程,以客观题进行题库系统组卷考试。
(三)能力、卷面要求
1.为了考核学生的能力,试题要包括知识、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和创新能力四个能力层次,在试卷中所占比例一般为:知识15%,理解25%,简单应用35%,综合应用和创新能力25%。
2.命题要求有一定的信度、效度、难易度和区分度,考试成绩要准确反映实际情况,拉开距离,呈正态分布,控制不及格率在10%内。试题难易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较易占20%左右,中等占50%左右,较难占20%左右,难度较大占10%左右。
3.试题要明确,科学合理,文字通顺,表述准确严谨、精练,标点符号无误,图表绘制规范标准。不出偏题、怪题,保证试题不出现政治性、科学性错误。
4.考卷答题时间按100分钟拟定,熟练应答试题用时应在60分钟以上。
5.课程标准、教材及教学时数相同的专业班级实行统一命题;不同专业(或层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的不同要求命题。
6.试卷均采用统一格式的密封卷,用计算机B4纸打印,要求图形规范、卷面清晰。
三、“命题组卷策略”及“试卷”报送印制
(1)系(部、院)考试课程:
各专业12月20日以前报送印制试卷,以教研室为单位拟出试卷,并填写“南阳医专系(部、院)试卷(文印)审批单”,纸质版经教研室、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由教研室统一报教务处文印室印制,同时将电子版使用U盘(经过杀毒)报送到教务处考务科姚娜处。
(2)学校考试课程
“命题组卷策略”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龚垒处(电子版发929535880@qq.com),进行题库系统抽题组卷、排版印制。
采用传统的组卷方式组卷的课程,于学校考试前两周,试卷模版经教研室、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由教研室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姚娜处。
四、时间安排及考务组织
(一)系(部、院)考试课程(含实验、实训):
1.时间安排:
老生各层次班级:2020年12月28日-12月31日;
2020级中专班级:2021年元月11日-元月15日;
2020级各层次班级:2021年1月18日-1月22日;
2.考务组织:
涉教系(部、院)教务办负责本系(部、院)任教课程(除学校考试课程)理论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所有任教课程的实验(实训)考核组织实施;涉学系(部、院)教务办协助安排考试考场。
(二)学校考试课程:
1.时间安排:
老生各层次班级:2021年1月3日;
2020级中专班级:2021年1月16日;
2020级各层次班级:2021年1月25日-1月26日;
2.考务组织:
(1) 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试卷印制质量、监考教师安排、考试前后的试卷交接工作。
(2)涉学系(部、院)负责本系(部、院)各专业班级学校考试课程考试组织实施(负责考场安排、试卷接收、安全保密、考试分发、收卷等工作);
(3)涉教系(部、院)负责本系(部、院)所建试题库质量、“命题组卷策略“的科学性、试卷的质量以及学校考试试卷分装等工作;
(4)涉学系(部、院)负责本系(部、院)考场安排,教务处根据“考场安排”协调安排有关系(部、院)人员到教务处文印室分装试卷,考试前两天,有关涉学系(部、院)到教务处文印室领取试卷。
五、学生信息核对及上报
各涉学系(部、院)于2020年12月25日前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核对各班级学生信息及人数,如发现有遗漏或错误请及时进行复查及更正。
六、评卷、成绩登录及成绩单移交
1.考试结束后,属本系(部、院)承担的课程,试卷留本系(部、院)教务办公室,非本系(部、院)承担的课程,考试结束当日,统计后交教务处。于考试结束后次日,各系(部、院)教务办主任(教务员)到教务处领取试卷,系(部、院)具体安排集中统一评卷事宜。评卷期间,学校督查办和教务处将联合检查评卷情况。
2、本期期末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各门课程成绩(实验实训考核成绩及理论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按教务处通知进行录入,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再进行成绩录入。因转专业、转学及复学等原因,在成绩登录过程中系统内没有学生信息,无法录入成绩的,将学生姓名成绩处标注,统一汇总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科时伟红老师复查处理。
3、评卷及成绩录入完毕,各系(部、院)将成绩单(一式2份,1份随试卷装订,另1份上交教务处)、试卷及试卷分析(试卷按要求整理好;专业试卷分析一式2份,一份留本系部院存档,另一份上交教务处存档。),交教务处集中统一管理。
七、工作纪律
1、期末考试组织工作实行系(部、院)主任(院长)负责制。各实施环节务必明确责任,加强监控,制订好实施方案。
2、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依照各环节操作规程与考试质量标准进行。
3、在拟订命题组卷策略、试卷报送印制及分装袋、领取交接试卷各环节工作中,务必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做好试题(卷)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性。一旦发现各种形式的泄密现象,将按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4、各系(部、院)认真组织各教研室做好各类考试的集中流水评卷及成绩折算登报工作,避免评卷成绩计算错误或漏报错报现象发生。本教研室(教师)自查发现成绩登录工作中出现差错情况需要进行更正的,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报所在系(部、院),系(部、院)加盖公章后,教务办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李涛处复核更正,拒绝个人到教务处提出更正请求。经教务处复核,每发生评卷成绩计算错误或漏报、错报一人次,记该系(部、院)教师教学差错一次。
5、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应于考试前一周(紧急情况酌情处理),由本人申请(附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相关证据材料),系(部、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主管考务副处长审批同意,可“缓考”。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6、考务注意事项:
(1)考试前一天,各系(部、院)要安排各班级学习委员组织清扫教室,布置考场,开考前30分钟务必打开教室。
(2)考前各系(部、院)要对学生进行考前动员,教育学生诚信考试,树立优良学风、考风。
(3)各系(部、院)要选派作风正派、严谨负责的监考教师承担监考工作,并做好考前监考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南阳医专考试工作条例的相关内容,确保考试期间正常到位并履行职责。监考教师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者,必须提前向本系(部、院)主任请假,由本系(部、院)另选派教师替补。教务处协助学校督查办做好巡视工作,发现漏岗、脱岗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