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22 点击数:

系(部、院)

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立项建设2018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宛医专校字〔2018〕152号)及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宛医专校字〔2020〕3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和2019年度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均须参加本次验收。

因主持人调离退休的,需办理主持人变更手续,填写《南阳医专校级建设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附件1若不结项将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资助经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

1.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南阳医专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2)。

2.系(部、院)填写《南阳医专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

3.其他支撑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自查;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装订成册)。

4.验收材料由各部门审核后集中申报,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用档案袋装好,袋外贴目录清单

(二)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1.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南阳医专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

2.其他支撑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项目建设期间学习、进修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2团队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产学研合作教育等方面相关材料;

3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取得各级教学成果奖材料、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材料、参与科技创新项目的相关材料;

4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在课程建设方面的相关材料、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复印件(封面、扉页、目录页、版权页);

5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出版教材或自编教材及指导书复印件(封面、扉页、目录页、版权页);

6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各类奖励,举行的学术讲座、教学研讨会和教学观摩活动等教师培养方面的证明材料;

7)其他与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

3.验收材料由各部门审核后集中申报,上报材料一式一份用档案袋装好,袋外贴目录清单

上述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于202619上午11前报送至教务处项目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务处    

2025年12月22日

 

  • 附件【附件1-7.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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