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立项建设2018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宛医专校字〔2018〕152号)及《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宛医专校字〔2020〕3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和2019年度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和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均须参加本次验收。
(二)因主持人调离、退休的,需办理主持人变更手续,填写《南阳医专校级建设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附件1)。若不结项将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资助经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
1.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南阳医专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2)。
2.各系(部、院)填写《南阳医专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
3.其他支撑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自查);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装订成册)。
4.验收材料由各部门审核后集中申报,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需用档案袋装好,袋外贴目录清单。
(二)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1.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南阳医专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
2.其他支撑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项目建设期间学习、进修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2)团队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产学研合作教育等方面相关材料;
(3)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取得各级教学成果奖材料、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材料、参与科技创新项目的相关材料;
(4)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在课程建设方面的相关材料、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复印件(封面、扉页、目录页、版权页);
(5)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出版教材或自编教材及指导书复印件(封面、扉页、目录页、版权页);
(6)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各类奖励,举行的学术讲座、教学研讨会和教学观摩活动等教师培养方面的证明材料;
(7)其他与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
3.验收材料由各部门审核后集中申报,上报材料一式一份需用档案袋装好,袋外贴目录清单。
上述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于2026年1月9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教务处项目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务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