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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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4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3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示范性传统优势专业点。所申报专业点须为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电子制造、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建材、现代轻纺等传统优势产业对应专业,专业点在校生不少于 300 人,毕业生不少于三届,就业对口率不低于 80%。专业点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支撑作用,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5 家,专业点建设符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附件 1)10 个方面中的 5 个方面。

(二)示范性新兴专业点。所申报专业点须为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传感器、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新兴产业对应专业,专业点在校生不少于 150 人,毕业生不少于一届,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2 家,专业点建设与新兴产业发展的紧密度、契合度较高。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10 个方面中的 4 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对应专业,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三)示范性未来专业点。所申报专业点须为北斗应用、量子信息、区块链、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对应专业,专业点需至少进行一届招生,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2 家,在服务未来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制定了科学完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附件 1)10 个方面中的 3 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对应专业,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四)示范性特色专业点。所申报专业点须为文旅文创融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智慧出行、文旅文创、技艺传承、“一老一小一青壮”“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建设等现代服务业对应专业,专业特色突出,区域优势明显,专业点在校生不少于 200 人,毕业生不少于三届,就业对口率不低于 80%,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3 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附件 1)10 个方面中的 4 个方面。

(五)示范性骨干专业点。省级“双高工程”建设学校所申报专业点应为高水平专业群构成专业,其他学校所申报专业点应为学校骨干专业。专业点在校生不少于 300 人,毕业生不少于三届,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5 家,能够带头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和《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及相关专业标准,积极推动专业改造升级和人才培养改革。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附件 1)10 个方面中的 6 个方面。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示范性专业点申报书、示范性专业点申报汇总表、示范性专业点建设方案、专业团队教师花名册、合作企业名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企业校企合作协议、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以及真实性承诺书等,无佐证材料的数据、成果将不予认可。申报书和建设方案各自装订成册,均不超过 30 页;佐证材料对应申报书相关内容顺序,合并装订、独立封皮,整体编排页码、制作目录,总共不超过 150 页。以上所有材料均双面印刷,A4 纸左侧装订。

三、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均可申报,所有材料于5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改项目科。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鑫    63526263

邮箱:nyyzpgb@163.com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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