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3 点击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维护我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依法治教,增强全体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以教学为中心的良好氛围,以达到杜绝和减少教学事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类别、级别

1. 教学事故分类

根据教学环节主体和内容不同,将事件分为三类:(A)教学管理事故;(B)教学条件保障事故;(C)教学过程事故。

2. 教学事故级别

根据事故的性质及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将事故为分一、二、三级事故。

各类具体事故的划分级别见下表。

各类教学事故级别划分表

类别

序号

事项

级别

教学管理

教材

管理

A1

在规定时间由于主观原因未按时完成教材预定工作,造成教材采购困难或无法到位的责任人。

A2

因工作失误,重订、错订、漏订、未能按教学计划发放教材者。

A3

未按教学管理工作程序而自编、自印、自订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并强行在学生中推销,造成恶劣影响者。

教学

管理

A4

各级管理人员未经正常审批手续,擅自修改教学计划者。

A5

虽已办理调课手续,但未及时通知教师或学生,导致老师或学生未能按调课时间到教室上课,造成教学秩序混乱者。

A6

因工作失误或准备不充分造成实验、实训、实习未按计划进行者。

设备或资料未经批准擅自借出或丢失,影响教学,导致严重后果者。

(二)

A7

因排课、安排考试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接到师生反映后又未及时解决者。

A8

1. 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下达教学任务。

2. 管理人员擅自安排外聘教师上课、或擅自调整教学任务。

3. 各级排课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好课程导致停课者。

(二)

考试管理

A9

1. 考试命题、阅卷、报送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者。

2. 因工作疏漏导致考试无法进行或整门课程必须重考者。

A10

1. 主、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10分种以内)、影响正常考试者。

2. 主、监考教师开考后迟到(10分种以上)、早退、考试中脱岗。

A11

1. 监考中聊天、吸烟、看书报杂志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2. 收卷不认真,造成试卷数与考场人数、监考记录不符等现象。

A12

考前故意向学生泄露考试题,监考教师暗示、帮助或协同学生作弊。

A13

试卷在印刷、分卷、传递、保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泄密的责任者。

A14

无原则处理学生考试成绩,或在评定、填写、呈报学生成绩中弄虚作假。

A15

工作不负责,错评、漏评、错登学生成绩,成绩单上交后差错率超过2%。

A16

发现学生考试作弊行为,故意隐瞒不报和为其求情开脱者。

A17

1.教师或管理人员擅自更改学生成绩。

2.教师或管理人员丢失学生试卷,导致个别学生没有成绩。

3. 教师或管理人员丢失学生试卷,导致一个班(或多数人)没有成绩。

4. 教师或管理人员丢失统考试卷,导致学生的声誉严重受损。

A18

1. 因过失或错误录入成绩,造成混乱。

2. 因故意错误录入成绩,造成混乱。

3.擅自更改考试成绩或学籍。

A19

1.丢失个别学生成绩。

2.丢失一个班以上的学生成绩。

证书

管理

A20

1.故意出具严重违背事实的学历、成绩等各类证明证书。

2.过失出具严重违背事实的学历、成绩等各类证明证书。

A21

学籍管理员未按时录输入学生成绩。

教学

条件

保障

教学

场所

B1

值班人员未准时打开教室,影响上课、考试等正常教学活动者。

B2

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者。

教学

过程

管理

课堂

教学

课堂

教学

C1

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造成严重影响者。

C2

上课或提前下课10分钟(含10分钟)以内者。

C3

上课迟到、早退、脱岗造成空堂10分钟以上者.

C4

未经正常审批手续,擅自改变上课时间、地点或私自请别人代课.

C5

未经批准,擅自停课或减少总学时.

C6

未按教学日历安排,将正常授课时间改为复习或自学.

C7

开学后两周内任课老师不上交学期授课计划

C8

上课时没有教案或讲稿.

C9

任课老师在教学活动中,不对学生行为进行认真管理,导致课堂教学秩序不稳,学生考勤不准,或学生出勤率低于70%.

C10

无特殊理由,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相差2%以上者.

C11

学期内不布置作业(含实验实训报告)或批改量少于规定的一半.

C12

讲课中不依据教学大纲要求,未经批准,较大幅度舍弃、变更教学内容(含实践教学内容).

C13

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无指导书或任务书.

C14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C15

1.上课时手机未关、影响教学活动者.

2.上课时接听电话,造成严重影响者.

C16

没有准备好设备和材料、用具造成不能按时上课者(含管理人员).

C17

未安排课外辅导,或课外辅导不按时到位者.

注:凡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在表中未列入的,参照上述事故级别执行.

二、.教学事故认定

在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事故发现人或知情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教务处,事故涉及的系(部)会同教务处确认后,由责任人所在的单位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一式三份,事故确认表中应明确列出责任人和部门认定意见。责任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但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

事故确定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报送到教务处,并由教务处核定,凡被核定的教学事故分存人事处、教务处,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教学事故的处罚

1.一级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200元(无课时酬金者,从其工资或津贴中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调离教学工作岗位(返聘、外聘老师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200元,视其情节予以解聘或不再聘任)。

2.二级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100元,( 无课时酬金者,从其工资或津贴中扣除),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返聘、外聘老师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100元,相关系部对其进行警告)。

3.三级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50元( 无课时酬金者,从其工资或津贴中扣除),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返聘、外聘老师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50元)。

4.部门自查自纠发现的教学事故只处理事故当事人,学校组织检查发现的教学事故,除处理事故当事人之外,按基扣除课时酬金的金额同时扣该部门所有领导各20%的津贴,该部分从课时酬金中扣除(无课时酬金者,从其工资或津贴中扣除)。

5.本单位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教学事故者,给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当年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评选资格、个人一学期内发生2次三级事故记一次二级事故,一年内发生3次三级事故,按1次一级教学事故记,给以相应处罚(兼职教师若出现非管理类教学事故,按其业务所属教研室归属相关系部,若出现管理类教学事故,归属其管理工作部门)。

6.凡发生教学事故不按规定上报者,一经查出,将按情节给予知情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处分。隐瞒不报教学事故,视其情节,按三级或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四、申诉程序

事故责任人如认为教学事故认定不当或不公,有权申诉。申诉程序如下:、

1.当事故责任人接到正式的书面处理通知后,不服者三日之内应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诉理由,并同时书面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2.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接到申诉书一周内,及时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的复议,作出是否复议的决定,或将复议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通知其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执行复议决定。

五、本办法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教师(含外聘教师、返聘教师、兼职任课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与教学相关的其他人员。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表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表

事项

发生时间、地点

责任人

发现人

责任人所在单位认定处理意见

事故情况、级别及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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