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调课管理规定

作者:admin 时间:2013-04-10 点击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调课管理规定

1、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排定时间、地点上课。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者,一般于二日前填写“南阳医专调课单”,经任课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一周内由教务处审批、超过一周者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分别由教师所在系(院)、部、学生所在系(院)及教务处分别存档管理。

2、各教学系(院)、部一般不得安排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特别是主讲教师占用上课时间出差开会或从事其它工作,如必须占用的,应经系(院)、部主任同意,并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由系(院)、部主任通知任课教师按上述程序办理调课手续。

3、教师因病或其它特殊以及紧急情况需调课者,教师所在教学系(院)、部应安排其它教师代课,并保证教学质量。

4、 教师个人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课,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南阳医专调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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